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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读后感2000字优质5篇 《药》读后感2000字

优秀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书中的人物性格和命运,优秀的读后感让我对作品的情节发展有了更为清晰的把握,以下是创稿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药读后感2000字优质5篇,供大家参考。

药读后感2000字篇1

提到家书,我首先想起了一代伟人毛泽东在给儿子信中所开的那一长列书单;想起了鲁迅与许广平的〈两地书〉;想起了要求孩子们象曾国藩说的那样“莫问收获,但问耕耘”“尽自己能力去做,做到那里算那里”的梁启超;想起了告诉孩子“时刻要为别人想想”的合群基本原则的胡适;想起了力图用家书为女儿的一生“打个前站”的王朔;想起了重庆的渣滓洞江姐临终前给云儿写的那封信。这一封封家书,在家庭的传承中,是媒介,起到了对子女家人及时教化的作用;是证据,留下了长者一生积累的成果;是传承,让文化成为一家、一国延绵的基因。

家书,是家人交流的重要平台。在电报出现之前,文字的家书,几乎是远距千里的亲人间交流信息、沟通亲情的唯一载体。那时的一封信,要在路上走过几十天、几个月、几年。有的甚至于是泥牛入海,永远收不到。去年,在号称“沙漠里的一滴水”的〈又见敦煌〉剧场里,我印记最深的除了张仪潮收回国土的艰辛和王道士盗卖经巻背后的无奈外,就是那个在隋唐斗室里,夜不能寐,期扮着远托的锦书,早日到达行走在丝绸之路某个地方的丈夫手中的少妇米微的暗泣孤泪。现在,随着网络的发达,家书的送达,已经不是过去鸿雁传书几个月,甚至于几年的时长,而是在电子邮箱中的一瞬间。信件收发容易了,人们就如同萝卜快了不洗泥一样,珍惜程度也大大淡化了,原来家书中那股沟通亲情、相夫教子、孝敬长辈的味道也越来越淡了。

家书,是一个非常好的文学平台。一个有心人,可以在自己和父母、孩子、爱人、友人、朋友的通信中,系统的去表达自己对某一问题、某一人物、某一事件,某一观点的思考成果,最终积沙成塔,形成一个非常好的文学成果。象本书的主人公傅雷,与儿子十八年的通信,系统的收集了这位老先生一生在教育、婚姻、人际关系、职业道德等等方面的思考。像这样如此有心、有品并最终成书的系统性家书,我还读过《亲爱的安德烈》、《尼赫鲁家书书信集〉和《曾国藩家书》。其中,安德烈与龙应台的交流,更多的是内地母子交流少有的平等朋友味道;曾国藩与他的兄弟们的交流,更多的是居高临下的长兄若父说教;而傅雷与他的两个儿子、包括大儿媳的家信中,更多的是生活上亦师、艺术上亦友的心的交融。

我曾和一个文学大家讨论过书信体、日记体文学作品。他认为,书信体、日记体,是最宽松的一种文学表达方式,是一个什么都能装进去的蓝子。你可以往里面装进去任何一种的文学载体,一点也不显得有什么不合适。我想了想,也是,你在里面,写上一首诗,讲上一个故事,写一个虚构的小小说,读后感。写上长篇小说的一个章节,写一篇随笔,写一本书的读书体会,都能妥妥地装下。就连尼赫鲁先生,给女儿用信的形式写的那部厚厚的世界史,不也放下了吗?

知道《傅雷家书》,是看了《太原日报》的一篇有关《傅雷家书》的文章。这篇文章讲,《傅雷家书》是与《曾国藩家书》、《郑板桥家书》、《颜氏家书》等齐名的几大必读家书之一。讲该书洗脱了一般人对父亲严厉不可侵犯的刻板印象,时而激昂、时而可亲、热血与理智并进、企盼与自省交揉、完全是清清楚楚血肉俱全的现代父亲样貌。这篇文章讲,金庸盛赞傅雷先生的家书,是一位中国君子教他的孩子如何做一个真正的中国君子。这篇文章说,傅雷先生的一个晚辈亲戚讲,这半辈子能挺过来,全靠傅伯伯的《傅雷家书》,迷路了,看几段,又找回了方向;消沉了,念几篇,又抓回了意志;干累了,翻几页,又笑着重上战场。

看了这样的介绍,心向往之。专门买回了这本书,认真读了。接着,又拓展阅读了书上推介的《颜氏家训》和《了凡四训》。《颜氏家训》最欣赏的是颜子推老先生对物质享受的那个“止”字。《了凡四训》,有很浓厚的佛味,书中讲的主人公积德行善,延长阳寿的故事,你可以将信将疑,但故事包含的道理值得大家好好的去品味。

最近,再读此书,版本换成了三联书店的〈傅雷书信选〉。相比上一版书,这本书多了给二个儿子以外的亲人、孩子的老师以及自己的朋友的书信摘选,新增的信中,绝大多数都和孩子的成长教育有关,看了这个版本,你可以更全面的了解傅老先生夫妇的家教。

对了,我还想说明的是,再读之后,我发现这个书名有些问题,因为,这本书中的家信,有一些带星号的,是傅雷先生的夫人朱梅馥写的。因此,这本书最恰当的书名,应该叫〈傅雷夫妇书信集〉。

药读后感2000字篇2

?狂人日记》是中国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是近代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座里程碑。鲁迅先生采用了日记体,让我眼前一亮,他通过对狂人形象的塑造,对中国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制度进行了猛烈批判。

?狂人日记》中的狂人是一个“迫害狂”患者,有被害妄想症。狂人在日记中记到:“早上小心出门,赵贵翁的眼色便怪:似乎怕我,似乎想害我。还有七八个人,交头接耳的议论我,有怕我看见。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那多疑的心理,走在路上看谁都觉得谁要谋划算计他,就连纯真可爱的孩子在他看来也是要害他的。狂人从那来自狼子村的佃户口中得知他们村里有一个大恶人被大家打死了,几个人便挖出那人的心肝用油煎炒了吃,再看看佃户和大哥的眼神,和外面那伙人一模一样,他惊恐得联想到自己可能也会被吃掉。狂人的大哥请来一个老头子来给狂人诊病,狂人自然而然就想到那老头子是刽子手扮的,给他把脉是为了分一片肉吃。当他吃饭时,一碗蒸鱼让他难以下咽,因为“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张着嘴,同那一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知是鱼是人”。看到这儿,我不禁对这个狂人产生同情之感,由于自己的幻想,他时刻活在对自己将可能被他人吃掉的担忧之中,睡不着,吃不好,那该是有多痛苦呀。

狂人的疯疯癫癫的话语其实是封建家庭制度和礼教制度迫害的表现。狂人为何会存在?我认为那是因为他处于一个狂世。那是一个“吃人”的社会,中国封建的“吃人”历史已有几千年了,“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看似不懂世事的疯子却恰恰道出了这一本质。在那个变态的社会中,连亲情都已消失殆尽了,“老头子跨出门,走不多远,便低声对大哥说道,“赶紧吃罢!”大哥点点头。原来也有你!这一件大发见,虽似意外,也在意中:合伙吃我的人,便是我的哥哥!”我捏起筷子,便想起我大哥;晓得妹子死掉的缘故,也全在他……母亲哭个不住,他却劝母亲不要哭;大约因为自己吃了,哭起来不免有点过意不去……妹子是被大哥吃了……母亲想也知道;不过哭的时候,却并没有说明,大约也以为应当的了。”

如果就连亲人都能吃,这样的人还是人吗?那还是个十分扭曲虚伪的社会。“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他们那时候的脸色,全没有昨天这么怕,也没有这么凶。”那些倍受欺压的民众不仅毫无反抗意识还同流合污加入吃人行列,真是麻木不仁,奴性根深蒂固。想吃人的人有着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他们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子遮掩,不敢直截下手”,“直捷杀了,是不肯的,而且也不敢,怕有祸祟。所以他们大家连络,布满了罗网,逼我自戕……最好是解下腰带,挂在梁上,自己紧紧勒死;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自然都欢天喜地的发出一种呜呜咽咽的笑声。”他们还不惜颠倒黑白,歪曲事实,干着吃人的勾当却还企图以好人来自我标榜,“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真是可鄙可恶。和那些个丧失人性的吃人的人相比,狂人还是算善良的,他会劝他大哥别去入伙吃人,劝那些青面獠牙的恶人改好,“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在日记的最后一篇中,他发出呼喊:“救救孩子……”

需要拯救的是整个沉睡中的中华民族,鲁迅先生借狂人之口希望唤醒人们向封建传统挑战,推翻封建“吃人”制度,见解深刻,发人深省,令人佩服!

药读后感2000字篇3

little women is a novel published in 1868 and written by american author louisa may alcott. the story concerns the lives and loves of four sisters growing up during the american civil war. it was based on alcotts own experiences as a child in concord, massachusetts with her three sisters, anna, may, and elizabeth. little women is the story of the marches, a family used to hard toil and suffering. although father march is away with the union armies, the sisters meg, jo, amy and beth keep in high spirits with their mother, affectionately named marmee. their friendly gift of a christmas holiday breakfast to a neighbouring family is an act of generosity rewarded with wealthy mr. laurences gift of a surprise christmas feast. however, despite their efforts to be good, the girls show faults: the pretty meg becomes discontented with the children she teaches; boyish jo loses her temper regularly; while the golden-haired schoolgirl amy is inclined towards affectation. however, beth, who keeps the house is always kind and gentle. after certain happy times winning over the laurences, dark times arrive as marmee finds out about her husbands illness. worse is to come as beth contracts scarlet fever in her samaritan efforts for a sick neighbour and becomes more or lean invalid. the novel tells of their progreinto young womanhood with the additional strains of romance, beths terminal illness, the pressures of marriage and the outside world. this is the story of their growing maturity and wisdom and the search for the contentedneof family life. it was written in 1867 and is a fictionalised biography of alcott and her sisters. it has become a much loved classic tale and, while some of its issues seem outdated, many of the trials of the sisters are all too relevant today as evidenced by its continued following.

药读后感2000字篇4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德伯家的苔丝》写的就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老长老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很老很老的人们心中的疼痛。它的情节用现在的观点看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苔丝的失贞主要是亚雷。德伯的责任,她第二次落入亚雷。德伯之手是她的父母、安机。克莱和亚雷。德伯共同的责任,而她终于杀死亚雷。德伯则是一位受尽欺凌的弱者的最后反抗。在苔丝身上,我们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一定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作为女人,她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美人加了点色,那就是着重去写了她的唇,她唇上的曲线。说那是任何男人都会为之神魂颠倒。红丽娇艳,如花沾露的唇,本身就是情种,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令我感到叹息的只有苔丝和克莱的爱情悲剧。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对于苔丝来说,她承受的苦难远大于克莱,她内心的彷徨无助克莱永远体会不到,如若不是苔丝的善良痴心,不计一切的去爱克莱,他们早已成为陌路人了。受尽苦难的苔丝实际什么都没有得到,受尽了侮辱,却只想到要成全克莱的高尚纯洁,最后只能把克莱拜托给自己的妹妹。在这场爱情当中,克莱是完全的操控着,最后的大赢家,苔丝是完全的牺牲者,纯粹的奉献自我至死方休。克莱表现出来的虽然看上去是维护心中那份对爱情的信念,实际暴露出来的是那份冷酷与自私!他爱的仅仅是自己虚构的一个形象,并非活生生的苔丝。如果不是在异国他乡遭受病痛的折磨事业的失败我相信他不会还记得有个苔丝在泥沼里苦等着他前去营救。

爱情的发生,谁能说清楚孰真孰假?天时地利人和都要到位,一点点细小的差错就能导致去安排的否定。即使最终结为伉俪,也无从分辨爱情是否真的发生过。她那么爱安琪儿,不仅是他的容貌,不仅是他的琴声,不仅是他能给她带来的一切,甚至包括失去的,甚至为他所受的痛苦,她都能承受。她记得他说的每一句话,她学唱他喜欢的歌,连他的那些理论,那些她自己还似懂非懂的理论,她都牢记着,奉若神明。

他成了她的呼吸,她的生命。当安机问伊兹,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能否像苔丝那样爱他时,伊兹几乎脱口而出,她不能,因为苔丝的爱是无法比的,她可以为他而死的。在别人眼里,都能看出苔丝,如此厚重的爱。可见这爱的程度了。

安机正是因为苔丝独具特色的纯净才爱上她并向她求婚。可是当苔丝向她所爱的人坦白她那受伤的过去时,克莱尔犹豫了,对爱人的不理解和对感情的不坚定让她最终选择了离开。苔丝心碎了,当她帮她的伤口小心翼翼的展现在所爱的人的面前时,她希望的是理解,是原谅。可是爱人却狠心的在弱小的苔丝的伤口上洒了一把盐。

苔丝的爱,不仅表现在欢愉时,全身心的投入。更在于,当她明知道,安琪儿抛弃她,在她痛苦万分,而安琪儿梦游时,抱着她走时,她本可以叫醒他,唤回他的爱心,取得召他回头的可能时,她也在为他醒来着想,怕他醒来懊悔,而放弃。

虽然后来克莱尔意识到自己的偏见和狭隘,他的心仿佛看见天上有一颗名叫“苔丝”的星星对他说:“亲爱的,现在你原谅我了么?”

很美的感觉。但是,这终究是一个悲剧,仿佛许多的爱情都是如此。为什么不可以抗拒,抗拒那虚伪的道德!离别,等待,彷徨,后悔……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

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如果你深爱一个人,就应该接受她的过去,因为过去也是她的一部分,是她心灵的一部分。如果你不能接受她的过去,就永远无法走进她的内心,她那颗深爱你的心。情到深处是理解,爱到深处是包容,因为爱,可以让我们的心像蓝天大海一样宽广,一样无私。因为爱的温度能溶化一切。因为,爱是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理由。

药读后感2000字篇5

最近,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书中内容讲的是东汉末年,天下分崩临析,战争纷起,曹操、刘备、孙权三方势力逐渐崛起。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之势,三国逐鹿,造就了许多独具特色的人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厚义气,骁勇善战的关羽,勇猛过人,粗中有细的张飞,才华横溢,心胸狭窄的周瑜,胸怀大志、知才善任的孙权,文韬武略、为人奸诈的枭雄曹操……

其中我最敬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为什么我最佩服他呢?因为他十分机智,就拿《草船借箭》那个故事来说吧

那个故事中,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命他在十日之内造完十万支箭。面对这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孔明有信心的回答说不须十日,三日便可完成,并立下军令状。鲁肃十分担心。孔明却一点也不着急,他请鲁肃接二十条船给他。,每个船上都要三十个人,还要扎草人一千个,并排列在船的两侧。

两天过去了,到第三天四更时,诸葛亮突然派人来请周瑜了,说他一定要同去取箭,周瑜将信将疑地和诸葛亮一起出发了。

五更时分,船队接近曹军水寨。孔明令船只一字排开。军士擂鼓呐喊。曹军水军都督听到战鼓声和呐喊声,心想一定会有埋伏,便让万余名弓箭手在江边一字排开,向江中放箭。当稻草人上的箭插满时。诸葛亮立即吩咐士兵把船只调头迅速离开了。到了营寨,周瑜有点不相信。派人把草上的的箭数了数,的确有十万多只。从此以后,周瑜再也不为难诸葛亮了。

诸葛亮用他的才智取得了心胸狭窄的周瑜的信任。这就是我最敬佩诸葛亮的原因了。

?三国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概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近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脍炙人口,不以敌我叙述方式对待各方的历史描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编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

?三国演义》中主要人物被称为“三绝”的分别是:“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

奸绝——曹操。曹操有一句话十分耐人寻味,那便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由于这句话,曹操惹来了杀身之祸,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曹操给我的启示是:做人不能太狡诈,否则会遭到报应的。

智绝——诸葛亮。要说诸葛亮才智过人,非得数草船借箭和借东风这俩件事了。从这两件事足以看出他的雄才过人。

义绝——关羽。关羽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最讲义气的人。他对刘备讲义气,他降汉不降曹、屯土山约三事、过五关,斩六将等等事例足证明。他对敌人也讲义气,华容道义释曹操、义释黄汉升、为曹操报恩斩颜良、诛文丑等等,可见他十分讲义气。

九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我一套半白话版的四大名著。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读完了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妙笔生花以《三国志》为基础,记载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刻画了两百个多鲜活的人物形象。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思想在字里行间穿梭,,像身临其境一样用心去触摸那段历史。这里既有鼓角铮鸣,硝烟弥漫的战场,也有文武群臣争权夺利,有时候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忘却了这是在述说历史,而好像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在讲述着一个个或是美丽动听、或是激动人心的故事,深深地沉浸于故事情节,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也忘记了这是历史。

三国演义里面刻画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刘备的善良仁厚,急性子暴脾气的张飞、英勇善战的赵云、还有那个被称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最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是深谋远虑,扭转乾坤,呼风唤雨、神机妙算、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啦!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借东风赤壁之战七擒孟获……一个连一个的故事让我有点热血沸腾,好像自己随着战鼓加入了他们的战争中,我自己问自己,如果我要在三国时代我会是谁?孙尚香?小乔?貂蝉……哈哈,这是一种猜测而已,生活在这个现代文明的年代里人们不可能回古代的啦!

读完《三国演义》,有趣的故事情节,回味无穷的历史典故深深打动了我。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随时都在脑海浮现。有人说:“每一本书,都象一盏奇特的灯,不过它照的不是黑夜,而是求知者的心灵。”我感觉《三国演义》也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宝莲灯,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还激发着我的斗志,《三国演义》你是我心中永不熄灭的长明灯。